金年会文件
六盤水一中發〔2019〕24 号 簽發人:陳 磊
金年会 學生自主管理量化細則(試行)
學校各部:
學生自主管理以學生個人量化為依據,建立學生個人量 化檔案,通過值班教師、安保科、食宿中心、政教處、年級 組和學生會值周學生檢查,對每一位當事學生的日常行為規 範進行日登記、周總結、月彙總。
第一部分:日常行為規範管理細則
(一)在校園内不着校服者,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
學生每次扣 10 分。
(二)穿着校服不規範者,如校服上亂塗亂寫、披在身 上、系在腰間、不拉拉鍊者、私自裁剪校服者、不着全套校 服或着奇裝異服者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0 分。
(三)進出校門騎自行車或在校園内違規騎自行車、不按要求停放者,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
(四)有遲到學生的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,謊報班級身份的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0 分。
(五)男生打耳洞、穿拖鞋、染發、燙發、留長發、理 光頭等怪異發型或留胡須者;女生佩戴耳環等首飾、染發、 燙發、穿高跟鞋、拖鞋、化妝者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
(六)同學間交往出現不文明、污言穢語,不團結同學、 亂傳小話者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
(七)大型集會不帶班牌、班牌髒破、擺放随意者(高 低統一、左右成一條直線),班級扣 0.1 分,責任學生每次
扣 1 分。
(八)上課期間預備鈴過後立即進入教室準備好上課用 具,保持安靜。無故在走廊上或在教室大聲喧嘩、打鬧、閑 聊等與上課無關之事者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每次扣 1 分。
(九)上課時不帶與本節課相關的書籍和學習資料者, 每次扣 1 分。
(十)上課睡覺、說閑話、看閑書、擾亂課堂紀律等, 班級每人次扣 0.5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20 分。
(十一)上實驗課、信息技術課和體育課要愛護教學儀 器,損壞者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 分後照 價賠償所損害的物品。
(十二)上室外體育課期間隻能做與體育鍛煉相關之事 或回教室安靜自習,不得在足球場、籃球場閑座(卧)等, 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 分。
(十三)未經學校值班教師同意在教室違規使用多媒體看電影、聽音樂的班級每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(課堂課件需要及藝術課除外)。
(十四)不認真完成作業者,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 分。
(十五)無故曠課者(含早晚自習、自修和班會課), 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節課扣 4 分。(事假、病 假不扣,以請假條為準,霸王假按曠課論處。)
(十六)掃除、勞動缺曠一次當事學生扣 4 分。
(十七)未到下課時間提前下課,包含體育課、藝術課、 自習課,提前出校門者,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 分。
(十八)教室未按規定關燈者(教室無人時必須關燈, 原則上夏天上午第二節課後要關燈,冬季或者特殊天氣或光 線不足的班級除外),班級每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1 分。
(十九)靜校期間(中午 12 點 30 到 13 點 30,下晚自習後)在校園内打球、喧嘩、影響校園管理者,班級扣 0.1分,當事學生每人扣 3 分。
(二十)在校園内打撲克、賭博等班級每人次扣 0.5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20 分。
(二十一)傳播、浏覽低級讀物或影視作品的,班級每 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
(二十二)不按時參加眼保健操和課間操者,班級每人 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做操不認真者班級每人
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全班集體未做者扣 0.5 分。(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 後在教室看書或做作業)
(二十三)進入營業性網吧,浏覽、制作、傳播不良信 息者,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20 分。
(二十四)在大型活動、各類演出和各項比賽缺席或提 前退場、故意起哄、擾亂會場秩序者,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
(二十五)在食堂打飯不排隊,飯菜浪費嚴重者,班級 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5 分。
(二十六)不按要求參加學校各類活動者,班級每人次 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扣 3 分。
(二十七)破壞校園設施,損壞公共财物者情節較輕者, 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并照價賠償。
(二十八)随手亂扔雜物、随地吐痰、故意污染牆壁者, 班級每人次扣 0.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3 分。
(二十九)不尊重他人,欺騙和戲弄他人者,班級每人 次扣 0.5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10 分。
(三十)考試作弊者及無故不參加考試、考試遲到、睡 覺者,班級每人次扣 0.5 分,學校将給予當事當事學生留校 察看處分。
(三十一)在校園内吸煙者,班級扣 0.5 分,當事學生每人次扣 20 分,并給予當事學生留校察看處分,第二次勸其 轉學。
(三十二)在校外不走人行道、橫穿馬路、翻越欄杆、 踐踏草坪、亂丢亂扔等不文明行為者,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每次扣 20 分。
(三十三)使用他人校服、出入證(向别人借用校服或 借校服給他人、向别人借用出入證或借出入證給他人者), 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扣 20 分。
(三十四)翻圍牆者班級扣 1 分,當事學生勸其轉學。
(三十五)在校園内,進行偷盜行為或其他違紀行為後 說謊、欺騙、隐瞞,借他人錢物不歸還者,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按重大違紀處理。
(三十六)組織打架和參與打架者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 當事學生按重大違紀處理。
(三十七)敲詐勒索錢财,煸動當事學生鬧事者,班級 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按重大違紀處理。
(三十八)不服從管理人員(包括值班教師、保安人員、 宿管人員、學生會值日學生及學生會幹部)管理,辱罵、頂 撞管理人員的,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按重大違紀處理。
(三十九)校内故意制造混亂,行為威脅到師生安全者, 班級每人次扣 1 分,當事學生按重大違紀處理。
(四十)私自攜帶食品進入教學區域的,每人每次扣除 班級操行分 0.3 分,當事學生扣 10 分。
(四十一)不認真打掃清潔區及教室衛生的,當事學生 每人次扣 3 分,班級單項扣班級操行分 0.1 分,純粹沒打掃
的班級,扣班級操行分 0.5 分。
(四十二)不遵守課間操、眼保健操秩序的班級,每次 扣除班級操行分 0.3 分。
(四十三)無故夜不歸宿者,勸其轉學。
(四十四)課間禁止倚靠走廊欄杆,有倚靠欄杆的每人 次扣除班級操行分 0.3 分,當事學生扣 10 分。
(四十五)私自攜帶智能手機進入學校,在學校使用智 能手機(玩遊戲、看電視劇、看電影、聊 QQ、微信等)者, 除沒收智能手機、通知家長到學校配合教育處理并處以留校察看處分外,班級每人次扣班級操行分 5 分,當事學生扣 20 分,第二次勸其轉學。(藝術特長生在專業學習過程中,如 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智能手機,在班主任批準使用的情況下 可以在特定時間段使用)
(四十六)上課期間無故滞留宿舍者,每人次扣除班級 操行分 0.3 分,當事學生扣 10 分。
(一)每學期學生操行分以 100 分為基準進行加減量化。
(二)每學期學生個人量化分達 70-80 分者,由班主任 進行談話教育,填寫《金年会學生行為規範矯正 與預防通知單》交政教處。
(三)每學期學生個人量化分達 60-70 分者,由年級主 任進行談話教育,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。填寫《六盤水市第 一中學學生行為規範矯正與預防通知單》交政教處。
(四)每學期當事學生個人量化分達 50-60 分者,班主 任填寫《金年会學生獎懲審批表》報政教處,并 通知家長到政教處,與當事學生談話教育後填寫《六盤水市 第一中學學生行為規範矯正與預防通知單》,報請學校作留 校察看處理。
(五)每學期當事學生個人量化扣分 40 分以下者,班主 任通知家長,作勸其轉學處理。
第三部分:重大違紀學生的處罰辦法 有下列行為者,學校将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理。
(一)每學期操行分 60 分或 40 分以下者。
(二) 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理者。
(三)偷盜錢财數額巨大者。
(四)糾集家長或社會人員在學校尋釁滋事者。
(五)破壞公共财物,情節嚴重者。
(六)侮辱、威脅、毆打教職工者。
(七)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、酗酒鬧事或行兇打人者。
(八)考試作弊情節嚴重者。
(九)一貫不遵守學校紀律,影響惡劣者。
(十)破壞公共設施、交通設施造成安全隐患者。
(十一)在校外不遵守交通規則者第一次留校察看、第 二次勒令退學(主要指不走斑馬線、天橋,橫穿馬路者)
(十二)組織打架勸其轉學,參與打架者視情節輕重處 分。
(十三)不服從學校管理談戀愛者。
(十四)考試作弊者,第一次留校察看,第二次勸其轉 學。
(十五)翻圍牆進出校園者。
(十六)抽煙被抓二次者。 備注:以上扣分隻是常規管理,有重大違紀者參照《金年会學生重大違紀事項處理辦法》進行管理,違 法者由移送司法機關)
(一)主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,在社會上産生較好反響 的,加 1-5 分。
(二)見義有為,敢于處理和應對突發事件者,學校将 授予榮譽稱号,并加 3-10 分。
(三)助人為樂,好人好事,受到學校或社會表彰者, 加 3-5 分。
(四)獲國家級榮譽者,加 10-15 分;獲省級榮譽者,
加 7-9 分;獲市級榮譽者,加 4-6 分;獲校級榮譽者,加 1-3分。
(五)在學校班級衛生、宿舍衛生、班級文化建設、黑 闆報等各項活動評比中,根據獲獎情況,參與活動者,每人 每次加 1-3 分。
(六)熱愛集體、愛護公物,自覺維護校園環境,積極 主動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者,每人每次加 1-2 分。
(七)每學期在期中、期末考試中成績突出者,每人加 5-8 分。
(八)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者,每人每次加 2 分。
備注:加分項目各班可根據本班實際情況制定本班加分 細則,政教處進行最終認定。
附件:1.《金年会學生行為規範矯正與預防 通知單》
2.《金年会學生獎懲審批表》
附件1
班主任:
在今天的檢查中,發現你們班的 ,因此 。 請督促本班學生注意!
時間: 年 月 日 星期 (上午 中午 下午 晚自習)值班人員
附件2
班級 | 高() | 姓名 | 性 别 | 登記時間 | 年 月 日 | |||||
違紀時間 | 年 月 日 | 違紀原因 | 起因(見 背面) | |||||||
參與 人員 | ||||||||||
個 人 認 識 |
處 理 意 見 | 班主任: | ||
簽名: | |||
年級組: | |||
簽名: | |||
政教處、安保科: | |||
根據《金年会學生自主管理量化細則》管理辦法,該同學 | |||
所為情節,決定給予該同學處分。 | |||
處罰時間:年月日至年月日 | |||
蓋章 | |||
年 月 日 | |||
家長意見: | 簽名: | 電話: | |
備 注 |
事情經過 |
[2019-05-19]
[2019-05-19]
[2019-05-19]
[2019-05-07]
[2019-05-06]